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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中心】111年度「科學園區新興科技應用計畫」自110/6/17至8/16受理申請,歡迎校內老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本計畫目的為激勵科學事業結盟異業或學術界力量,共同從事新興技術研究發展,強化產業鏈整合並聚焦各界資源,接軌國際市場,布局全球新興技術、促進創新技術人才培育,自110年度起整併原「科學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資源,推動「科學園區新興科技應用計畫」,以促進產業創新轉型及永續發展。
二、計畫類型概分以下二類:
1、應用型:申請機構結合1家學研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2、聯盟型:申請機構結合學研機構及其他企業共同提出申請;惟其他企業或學研機構,各別不得超過2家為限。
三、計畫執行期程(詳如附件申請須知) ,本計畫總補助額度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為限,二年期計畫總補助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為限;其中學研機構補助款合計不得低於補助總額之30%,其他企業補助款合計不得高於補助總額之20%。
1、一年期計畫: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2、二年期計畫: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採分年期簽訂補助合約書辦理,倘次年度計畫經審查未獲通過,則不予簽訂次年度補助合約書。
四、申請機構與其他企業於同一執行期間【指計畫之執行期間重疊超過三個月】不得重複申請本局相關產學合作計畫,倘經查有重複申請者,將以退件辦理。
五、111年度計畫申請採紙本方式,如欲申請者,請各申請機構於110年8月16日(星期一),隨函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送達竹科管理局(30016新竹市新安路2號4F,非以郵戳為憑),「新興科技應用計畫辦公室(竹科)」收,逾期恕不受理。
六、有關本計畫申請須知、申請書、合作協議書、申請檢核表以及利益迴避人員清單等相關申請文件,請逕至管理局網站下載使用。 管理局網站:https://reurl.cc/W3D8Zx (科學園區新興科技應用計畫-申請階段)
七、如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歡迎洽詢計畫辦公室莊小姐,電話03-5773311#2136,E-Mail:patty@learnmore.com.tw;周小姐#2143,E-Mail:molly@learnmore.com.tw ;林小姐,E-Mail:gracelin814@learnmore.com.t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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