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中心>>教育部辦理補助素養導向高教學習創新計畫徵件公告
一、本項補助徵件計畫分二種補助類型,教育部將擇優補助,申請學校經校內討論後 擇一申請,有重複申請之情事,均不受理。
(一)A類學校層級跨學院合作計畫
1. 本類型旨在引導學校因應未來疫後新常態及108課綱,重新定位人文及社會科學在學校整體人才培育圖像中的相對位置;同時計畫執行學院應與師生共同建構、重塑自身學習地圖、更新課程結構、課程內容、教材教法、評量方式、自主探索學習輔助機制 與修業規定。
2. 本類型應由副校長或校內相當層級之相關校務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為校內人文及社會科學與其他學院相關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或副主管,計畫成員至少由三 位(含)以上擔任校內各級課程委員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組成。
(二)B 類:學院層級計畫
1. 本類型旨在引導校內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一級教學單位及所屬二級教學單位因應未來疫後新常態及108 課綱,調整院系課程及學習之學習連貫性,強化自主探索學習輔導機制,讓學生能順利自高中轉換至大學,並克服各種生活與學習適應上的挑戰,順利銜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教育。
2. 本類型應由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或副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為院內所屬相關二級教學單位主管。 計畫成員至少由三位(含)以上曾任大一、大二必修課程之專、兼任老師組成,其中至少二位具導師輔導經驗。
二、計畫期程
本計畫全程自111 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採分期實施,如有異動以計畫核定函為準 。 各期執行期程如下:
(一)第一期: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
(二)第二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三、補助額度
教育部將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每案每期補助以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為原則(含申請專案教學人員)另申請學校如於補助重點外能自提自我挑戰目標及兼具突破性與執行力之創新做法 ,每案每期最高可額外申請補助100萬元用於支持行政與教學人員之教學與輔導機制創新、社群經營、獎勵學生實作與實習,以及鼓勵投入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生之生涯輔導。
四、申請作業
(一)申請日期:
1. 第一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
2. 第二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應依前款規定期限至計畫申請系統網址https://cfp.moe.gov.tw 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免備函。
(三)應備文件:
1. 計畫申請書內容應包含計畫申請表、計畫書、經費申請表、相關附件。計畫正文至多三十頁附件至多不超過二十頁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內文 12 級字,單行行距 。
2. 應備文件檢核表。
3. 申請文件資料應完備,並含本徵件須知要求之學校相關單位核章。未於規定期限完成申請作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
(一)A類學校層級跨學院合作計畫
1. 本類型旨在引導學校因應未來疫後新常態及108課綱,重新定位人文及社會科學在學校整體人才培育圖像中的相對位置;同時計畫執行學院應與師生共同建構、重塑自身學習地圖、更新課程結構、課程內容、教材教法、評量方式、自主探索學習輔助機制 與修業規定。
2. 本類型應由副校長或校內相當層級之相關校務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為校內人文及社會科學與其他學院相關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或副主管,計畫成員至少由三 位(含)以上擔任校內各級課程委員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組成。
(二)B 類:學院層級計畫
1. 本類型旨在引導校內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一級教學單位及所屬二級教學單位因應未來疫後新常態及108 課綱,調整院系課程及學習之學習連貫性,強化自主探索學習輔導機制,讓學生能順利自高中轉換至大學,並克服各種生活與學習適應上的挑戰,順利銜接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教育。
2. 本類型應由人文及社會科學相關教學單位一級主管或副主管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為院內所屬相關二級教學單位主管。 計畫成員至少由三位(含)以上曾任大一、大二必修課程之專、兼任老師組成,其中至少二位具導師輔導經驗。
二、計畫期程
本計畫全程自111 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採分期實施,如有異動以計畫核定函為準 。 各期執行期程如下:
(一)第一期: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
(二)第二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三、補助額度
教育部將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每案每期補助以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為原則(含申請專案教學人員)另申請學校如於補助重點外能自提自我挑戰目標及兼具突破性與執行力之創新做法 ,每案每期最高可額外申請補助100萬元用於支持行政與教學人員之教學與輔導機制創新、社群經營、獎勵學生實作與實習,以及鼓勵投入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生之生涯輔導。
四、申請作業
(一)申請日期:
1. 第一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
2. 第二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應依前款規定期限至計畫申請系統網址https://cfp.moe.gov.tw 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免備函。
(三)應備文件:
1. 計畫申請書內容應包含計畫申請表、計畫書、經費申請表、相關附件。計畫正文至多三十頁附件至多不超過二十頁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內文 12 級字,單行行距 。
2. 應備文件檢核表。
3. 申請文件資料應完備,並含本徵件須知要求之學校相關單位核章。未於規定期限完成申請作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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