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中心>>教育部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領域系列課程計畫徵件須知,敬邀校內老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教育部為引導非電資系所建立AI 系列課程架構,使人工智慧相關應用能更廣泛融入各專業領域,鼓勵資電系所AI 量能與非資電系所領域專業相互結合,共同合作規劃發展課程,並導入AI 倫理等議題。未來此課程架構完成後,教育部將統整各校所產出示範教學教案,提供全國大學校院實施參考,促進教學資源分享。
二、本案全程計畫自核定日起至113年7月31日;補助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限非電資相關系所。
三、本案執行重點包括:
(一) 發展與開設人工智慧技術及應用系列課程
(二) 設計可開放擴散的教學資源
(三) 進行課程評估以提供未來課程精進之參考
(四) 計畫品質管理
(五) 各計畫應配合進行成果維護及推廣活動(如教學示範或教師培訓之講座)。
四、申請方式:
(一) 主要申請學校系所限定為非電資領域相關系所,若申請系所為電資領域相關系所,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審查。
(二) 每校計畫申請件數以5 件為限,學校申請計畫達1 案以上,應有計畫聯絡人統整學校所有申請案件事宜,並列於計畫書聯絡人欄位。
(三) 本計畫鼓勵跨域、跨系所或跨校合作課程設計與開授,惟跨校提出申請時,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認定為申請單位。
(四) 同一學期、同一教師的同一課程僅能參與申請一個系列課程,以同一課程參與申請不同系列計畫,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審查。
(五) 計畫主持人應由具備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任師資擔任,並於近2 年內曾開設申請計畫內之其中一門課程,若不符上述資格將不予審查。
(六) 計畫主持人及共/協同主持人均應為開課教師。
(七) 申請書及相關申請資料格式詳如附件,計畫書請以中文撰寫。申請之同時並應檢附與合作高中職學校簽訂之備忘錄或意向書。
(八) 請於教育部公告申請截止日前至本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九) 凡書表資料未備齊者、申請資格不符者,獲通知後,應於期限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五、本計畫為部分補助,每案本部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為原則。
二、本案全程計畫自核定日起至113年7月31日;補助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限非電資相關系所。
三、本案執行重點包括:
(一) 發展與開設人工智慧技術及應用系列課程
(二) 設計可開放擴散的教學資源
(三) 進行課程評估以提供未來課程精進之參考
(四) 計畫品質管理
(五) 各計畫應配合進行成果維護及推廣活動(如教學示範或教師培訓之講座)。
四、申請方式:
(一) 主要申請學校系所限定為非電資領域相關系所,若申請系所為電資領域相關系所,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審查。
(二) 每校計畫申請件數以5 件為限,學校申請計畫達1 案以上,應有計畫聯絡人統整學校所有申請案件事宜,並列於計畫書聯絡人欄位。
(三) 本計畫鼓勵跨域、跨系所或跨校合作課程設計與開授,惟跨校提出申請時,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認定為申請單位。
(四) 同一學期、同一教師的同一課程僅能參與申請一個系列課程,以同一課程參與申請不同系列計畫,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審查。
(五) 計畫主持人應由具備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任師資擔任,並於近2 年內曾開設申請計畫內之其中一門課程,若不符上述資格將不予審查。
(六) 計畫主持人及共/協同主持人均應為開課教師。
(七) 申請書及相關申請資料格式詳如附件,計畫書請以中文撰寫。申請之同時並應檢附與合作高中職學校簽訂之備忘錄或意向書。
(八) 請於教育部公告申請截止日前至本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九) 凡書表資料未備齊者、申請資格不符者,獲通知後,應於期限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五、本計畫為部分補助,每案本部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為原則。
瀏覽數:
分享



